律师解析:
在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时,通常需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详细且准确的
强制执行申请书,其中应当包括
申请执行人和
被执行人的各项个人和公司信息、请求
强制执行的原因以及具体事项等等。
2.昭示已经发生效力并且具有确定性的法律文件的原件以及
复印件,比如
判决书、调解书等等。
3.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资料或者
企业法人的有效证照资料,如
身份证件、
营业执照等。
4.被执行人的贵重资产线索,例如其所持有的银行账户号码、住所地的房地产信息等,这些资料将直接影响到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否,必须详尽完备。
5.其他可能会被
司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辅助性证件,例如授权
代理协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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