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检察院所做出的不
起诉裁定往往意味着
刑事诉讼程序暂时告一段落,然而这并不能完全混为一谈与案件的完满终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起诉裁定存在多种特定的情形,例如
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不适宜判处惩罚或依据
刑法规定无需判处
刑罚的;
又或是
证据不足以满足
起诉条件等等。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还会涉及到后续的监督程序或者由于新发现的
证据,导致案件被重新启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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