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即便被告并未收到
传票,法院亦有权利安排开庭。
若是因为无法将传票直接送到被告手中,法院可能会采用诸如公布通知等其他发文方式来达到送达的目的。
只要送达过程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即便被告未能收到传票,法院仍然有权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程序展开案件审理工作。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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