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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必须回老家吗

时间:2025.04.1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873人
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并不意味着必须回归故乡。
所谓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犯罪分子,若其存在严重疾病而需进行保外就医治疗、或是正处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及生活无法自理且经适度评估以确保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时,均可适用这一制度给予监外执行的处理方式
关于监外执行的暂居之处,通常会基于罪犯的实际状态与监管环境进行全面考虑后予以确定,并未必局限于原籍地址。
然而,无论身处何方,罪犯都必须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严格监督与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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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鸿光律师

江苏红弘鸿律师事务所

戴鸿光律师,男,中共党员,江苏红弘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东南大学法学硕士,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心理学专业双学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知识产权工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价格鉴证师。2020年9月被江苏省价格协会聘为江苏省价格协会常务理事。2022年9月被江苏省价格协会、江苏省价格协会聘为江苏省专业技术(价格鉴证评估专业)评审专家。2022年10月被聘为江苏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团成员。2021年3月被淮阴区司法局评为“2020年度律师行业优秀律师”。2022年被淮阴区司法局评为“优秀青年律师”。 戴鸿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法、公司风险防控、金融借贷等领域,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成绩。戴鸿光律师专业基础扎实,庭审辩论能力强劲,在专业律师辩论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戴鸿光律师以民商法理论为导向,以精准梳理法律关系为链条,凭借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在庭审过程中能够高屋建瓴地把控全局。其为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以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宗旨,力求高质量的办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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