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仲裁程序终结后,
当事人需向具有
强制执行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以实现裁决结果的强制执行,那么具体而言,申请人所需准备的资料如下:
首先,您必须确保取得了已生效的完整
仲裁裁决书,包括正本以及一份足以清晰反映其内容的复印版本,以上资料将构成
申请强制执行的核心依据。
同时,申请人需同时提交个人身份相关证件,例如
身份证件。
另外,为了协助执行机构更有效地进行执行工作,申请人还应尽可能提供
被执行人的任何相关财产信息,例如银行账号、房地产、
机动车辆等等,以方便执行机构进行深入调查和追踪。
除此之外,还须认真填写并
递交标准格式的“
执行申请书”,详实填写申请人个人的各项请求事项、事实情况以及申述事实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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