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执行是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履行保障,当事人可向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也可执行。法院对执行异议应在15日内审查,异议不成立则驳回。不服裁定可在10日内申请复议。执行法官应发送执行通知,并在必要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银行存款,查封、扣押财产等。

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后,可提出异议。需向执行法院递交书面抗辩意见,法院将在15个工作日内核查。若异议理由充分,将裁定解除或修正原决定;否则,将驳回异议。请确保异议理由合理充分,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处理执行异议之诉时,应按普通程序审理。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诉讼,申请执行人为主要被告,被执行人对异议有反对则为同案被告,无异议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诉。提起异议之诉时,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审理过程中,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担保,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法院应予准许。

要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先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之后法院会安排执行人员去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人等待法院的通知就可以了。若是依旧不知道异地申请强制执行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申请裁决书强制执行流程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仲裁庭已经作出裁决之后,需要履行义务的被申请人依旧是不愿意履行仲裁中的裁决结果,那么申请人是可以直接拿着裁决结果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更多关于裁决书强制执行流程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