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起诉离婚债务怎样分割财产和财产的区别

起诉离婚债务怎样分割财产和财产的区别

时间:2024.10.17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20人
律师解析:
在提请离婚诉讼时,关于债务的妥善分割是一个关键问题所在。
这其中,着重考察债务属性是否属于夫妻共通之债。
倘若确认为共通债务,那便理应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偿付责任;
反之,若是某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则应由其独自承受并加以清偿。
至于夫妻共有财产,主要涵盖了夫妻在婚姻生活中获取的各类收入、福利待遇、生产及运营收益等等。
面对这些共有财产,我们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般会予以平均分配,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会依据具体情况,例如某一方是否有过失行为、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大小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区别如下: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而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更多>>
  •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而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 更多>>
  • 分配的方法不同。 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 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 更多>>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