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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物业合同无效的主体有哪些情形

时间:2024.10.15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952人
律师解析:
针对物业合同效力争议的诉讼主体主要包括住宅楼的不动产所有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们。
若不动产所有者对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存有质疑,认为其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业主合法利益受侵害,那么该业主有权发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
与此同时,在经过全体住宅楼不动产所有者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全体业主大会的明确授权后,业主委员们同样具备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请求判定物业合同无效的权利。
例如,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如发现存在欺诈行为、受到威胁或压迫,或者是合同条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时,都可作为主张合同无效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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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律师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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