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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做财产保全

时间:2024.10.10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041人
律师解析:
若有他人拖欠款项不予偿付之情况发生,阁下欲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之际,需首先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债务关系确实存在。
而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对阁下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条件,例如您需提交足够份量的债务凭证等相关文件作为支撑。
紧接着,为避免因保全措施错误导致对方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阁下须依据法律规定提供有效的担保物或保证金,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财产保全措施有助于防止对方法院审理期间未经许可擅自处分、变更、隐藏或损毁资产行为的蔓延,进而最大程度地保证阁下享有之债权能够依法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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