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失火殃及山林导致的
刑事责任和量责判断,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比如过火面积、灾害带来的损害程度以及
当事人主观上的
犯罪意图等等。
通常情况下,若因过失酿成火灾致使林地面积超过两公顷,那么被告方将面临
刑事指控的风险。
对于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下几种情况应当予以
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1)导致一人以上的人员死亡,或三人以上的人员重伤;
(2)给
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高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3)使十户以上人家的住房和其他基本生活资料遭受烧毁;
(4)造成森林火灾且过火面积达到两公顷以上的林地,或是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总面积达到四公顷以上;
(5)其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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