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违约行为:即一方
当事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或者在履行过程中违反约定的内容。
例如:未能如期交货、提供的服务质量未能达到事先所设定的标准等等。
损害事实:由违约行为直接引发,并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客观存在的
经济损失以及其他形式的损失。
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即损害结果必须是由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
在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
免责事由的前提下:若存在法律
法规或
合同条款明确规定的可免于承担责任的情形,则无需承担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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