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济南地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时,其
赔偿项目和标准涉及多重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丧葬费用、死亡
补偿金额以及被
抚养人口生活费用等。
通常情况下,死亡补偿金额将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者,其年龄每增长一岁,则相应地减少一年的补偿年限;
而对于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受害者,则仅需按照五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至于丧葬费用,则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金额作为上限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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