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姜凯文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济南中心主任,盈科山东区域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承办了大量国内及涉外疑难案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兼任山东省电视台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山东省人民广播电视台《周末说法》等栏目特邀嘉宾、济南市电视台《护航律师团》首批公益律师。 擅长领域 私人、企业法律顾问;刑事犯罪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 近几年承办的部分案件 刑事业务领域: 1、代理艾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公诉建议量刑10年6个月,一审阶段律师介入,经过近1年审理,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无罪意见,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山东滨州) 2、代理阎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疫情期间涉疫信息),侦查期间律师介入,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通过企业合规,并经逐级层报省检批准,最终检察院决定对其不起诉;(山东济南) 3、代理肖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造成三人死亡的后果,侦查阶段律师介入,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并经法定程序逐级上报,最终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山东济南) 4、代理彭某某因涉嫌诈骗罪(涉案标的300余万),侦查羁押期间律师介入,在被羁押第37天,律师介入的第16天,检察院依法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彭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并予以取保候审。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山东潍坊) 5、代理田某涉嫌诈骗罪,侦查羁押期间律师介入,在被羁押第37天,律师介入第11天,最终检察官联席会议依法采纳辩护人意见,对田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并予以释放;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云南普洱) 6、代理郑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税金额200余万元(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侦查阶段律师介入,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山东济南) 7、代理杜某涉嫌强奸罪,侦查羁押期间律师介入,在羁押第10天,律师介入第7天,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最终公安机关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决定撤销案件;(山东日照) 8、代理强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侦查羁押期间律师介入,在羁押第37天,律师介入第9天,检察院依法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强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变更强制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山东德州) 9、代理杨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侦查期间律师介入,经公安、检察院多次联席会,最终公安机关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决定撤销案件;(浙江丽水) 10、代理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侦查期间律师介入,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做出不起诉决定;(山东济南) 11、代理崔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经检察院联席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做出不起诉决定;(浙江景宁) 12、代理司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羁押第10天律师介入后,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山东德州) 13、代理赵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税金额600余万元(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一审阶段律师介入,原公诉建议量刑5~6年,经过近一年审理,最终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依法核减并适用缓刑;(江苏扬州) 14、代理周某某涉嫌*****,侦查羁押期间律师介入,检察院依法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并对周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并予以释放,后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山东德州) 25、代理张某某涉嫌诈骗罪,曾被央视报道“养老诈骗”涉案资金3亿元,二审阶段律师介入,成功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安徽淮南) 16、代理赵某某涉嫌诈骗罪,被指控骗取国家拆迁款50余万元,侦查阶段律师介入,检察院依法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并逐级上报,最终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山东泰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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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法经营药品罪的量刑,需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违法所得以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如果犯罪情节较重,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一至五倍违法所得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那么刑期将延长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罚金也可能高达违法所得的一至五倍,甚至可能被没收财产。

对于非法经营燃料油的量刑,需要考虑经营额、非法所得、规模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如果情节极其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成品油的严重情节如何界定并予以量刑非法经营成品油活动有可能会触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相关条款进行定罪量刑,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所述:首先,如果非法经营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扰乱后果,那么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罚款金额为违法所得的一倍至五倍之间;其次,若非法经营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扰乱后果,那么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罚款金额为违法所得的一倍至五倍之间,或者是被依法没收全部财产。

非法经营柴油罪的定罪及量刑标准若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实施了以下任何一种非法经营行为,都可能对市场秩序产生不利影响,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根据具体情况被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而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甚至可能会被没收全部财产:(1)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受到严格控制和管理的物品;(2)进行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买卖活动;(3)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立案标准如何设定关于成品油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起始时间是在当事人和其关联单位或团伙涉及数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或非法获利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为止;对于具备健全组织结构且涉案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或非法获利超过十万元人民币的单位,应依法予以认定为非法经营犯罪行为;此外,倘若在年内因为同一种非法经营活动接受了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实施同样的非法经营活动,也将被视为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