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入室盗窃怎么定义罪名

入室盗窃怎么定义罪名

时间:2024.09.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80人
律师解析:
入室盗窃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侵入他人居住的且具有对外界相对隔离特性之住所,进行盗窃活动的不道德违法行为
这类涉及人身伤害等问题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通常会被司法机关判定为盗窃罪中的加重处罚情节。
因此在量刑时会较普通盗窃案件更加严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入室盗窃这一行为并不仅仅取决于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无论盗窃金额大小如何,其本质上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
毕竟,住所乃是人类最为隐私以及最具安全感之处,而此类犯罪行径则对居民的生活安宁及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