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仲裁中,若出现突发健康问题(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等环境因素,导致当事人无法到庭,或者发现新关键性证据需要补充,又或是因工作繁忙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委派代理人出庭,都可以申请延期审理。

在法律程序中,劳动仲裁延期审理的常见情况有:当事人遇到突发事件或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席;仲裁庭需要调查新证据、重新鉴定或进行现场勘察。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案件依赖于另一未决案件的审判结果,也可能会延期审理。

劳动仲裁的合法延期审理主要有这两种情况:一是仲裁的双方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参加仲裁活动;二是仲裁庭需要收集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补充调查相关事项。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可能会因一些情况而延长,比如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去不了,或者仲裁庭要通知新证人、调取新证据、重新评鉴定或勘查结果,或者要补充调查来获取更多信息。这些情况都可能让仲裁程序跟原定的时间安排不一样。

劳动仲裁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延期,比如当事人因为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像是生病了、遭遇了不可抗力),需要追加证人、调取新证据、重新进行鉴定勘验或者补充调查,还有仲裁庭成员需要回避等等。这些因素都可能会影响审判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