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自
犯罪嫌疑人首次受到
侦查机关讯问或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的那一天开始,他们便享有聘请
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的权利。
在此期间,他们仅能选择律师作为辩护人。
而对于被告人来说,他们则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实施
强制措施时,有义务向其明确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相关案件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同样地,人
民法院自正式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也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提出委托辩护人的请求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必须立即将其请求传达给相关部门。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处于
羁押状态,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其
监护人、
近亲属来代替他们进行辩护人的委托。
一旦辩护人接受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他们就应该尽快通知负责处理该案件的相关机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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