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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取保候审还会再查病幺

时间:2025.01.06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347人
律师解析:
在因病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下,重审病情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程序事项。
此现象主要在于案件的具体进展状况、司法机关的独立判断以及患者病情是否出现新的变化等多方面的复杂因素来共同决定。
如若司法机关对于先前的疾病诊断结果持有疑虑,或是发现患者病情可能已经产生新的变化从而影响到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启动重审病情的相关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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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鹏飞律师

江苏瀛纳律师事务所

潘鹏飞律师,江苏瀛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民商事争议等。 潘鹏飞律师部分案例: (1)张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经潘鹏飞律师争取,公安撤案,无罪释放; (2)张某某涉嫌诈骗罪,经潘鹏飞律师不懈努力,公安撤案,无罪释放; (3)樊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经潘鹏飞律师争取,实报实销(羁押1年,判处有期徒刑1年,检察院建议量刑5年); (4)吴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潘鹏飞律师不懈努力,获缓刑; (5)吴某某涉黑涉恶寻衅滋事罪,经过潘鹏飞律师辩护,仅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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