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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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行贿犯罪的非法所得需被追回或责令退还。追缴流程包括:执法机关立案调查,掌握违法收益情况;向行贿人发出退赔通知;如不配合,采取强制措施,如冻结财产;最终将追缴的财物上缴国库。整个过程需遵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行贿与违法所得的追缴是先由被告居住地的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来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法院只要受理了之后就会在七日之内审查完成,确定是否会受理,对于追缴的金额就会全部进行上缴国库。

个人涉嫌行贿不会没收单位的违法所得,一般都是没收嫌疑人个人的违法所得的,除非犯罪嫌疑人是代替单位行贿的,那么要没收单位的违法所得。另外,个人行贿案件中嫌疑人能提供单位违法犯罪线索的,经查证属实的单位的违法所得当然也会被没收。

行贿案件的违法所得应该进行退回或者是追缴。行贿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会进行上缴国库的。行贿案件是刑事案件,就是很严重,不管怎样都会去坐牢,那些为了一万或者是五万的人,会去坐牢,想想是不是挺不划算的,所以行贿前请三思。

进行相关调查才能够获得资金一般来说行贿案件违法所得的相关追缴一般来说,行贿案件违法所得的相关追缴,首先要通过受贿人的相关情况或者是进行相关调查,才能够获得资金的相关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