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小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2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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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当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
纠纷时,可通过和解或调解途径来解决相关争议问题。
若彼此间未能达成共识或和解与调解都无法取得成效的话,那么根据先前所签订的
仲裁协议,
当事人有权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对于涉及到国际贸易的合同而言,其当事人同样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我国的仲裁机构或是其他国家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然而,如果当事人并未签署仲裁协议或者该仲裁协议被判定为无效的话,他们则有权利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已经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
如若拒绝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五)房屋灭失;(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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