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蓄意
包庇罪并非仅可以通过积极作为来完成,通过消极不作为同样有可能构成这一
犯罪行为。
所谓积极作为,即
行为人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包括为罪犯提供私人藏身之处、资助他们逃离现场,协助其隐姓埋名或
伪造虚假证据等。
反之,消极的不作为同样也存在于这一范畴之中,例如那些具有明确职责或义务的个人,本应揭发
犯罪事实却闭口不言,本可阻止
犯罪情况发生却坐视不理等等。
在法律实践中,要准确判定一项行为是否构成蓄意包庇罪,我们需要关注的焦点是该行为是否对司法机构的日常运作产生了干扰与阻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