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生活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
咨询该律师父母去世后,拆迁房屋的临时过度费仍然有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间,承包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因承包人应获得的补偿所产生的利益,这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原则。
房产所有权问题关乎赔付分配。 根据相关法规,产权所有者将获得相应赔偿。夫妻共有房产受损,赔偿金归双方共有。若房产属父母且父母健在,子女无继承权,赔偿金归父母。父母离世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分配遗产。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除非被继承人有合法遗嘱排除特定继承人。
确认宅基地房屋及动迁补偿权益的归属和份额后,可按比例分割财产。考虑实际情况、当事人意愿与经济状况,可参考以下处理方式:明确各共有人按份共有的份额,便于拆迁时划分补偿权益;划分宅基地房屋各房间使用权;科学分割或适当补偿政府安排的安置房及补偿款项。
父母过世后,其名下的房产需进行合法产权转移。我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涉及房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均需依法登记。房屋作为特殊不动产,其所有权变动受物权登记原则约束,未过户则所有权不转移。
父母健在但失语,房产拆迁款分配需依法进行。子女无权分割父母拆迁房,款项应归父母所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后房屋所有权归被拆迁者,子女无权享有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