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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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所涉及的涉案赃物,通常应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有序地进行退赃。为确保退赃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且款项得以妥善处理,最佳做法是及时主动与办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严格依照其提供的指引,将赃款如数退还到指定账户,或者交由指定的法定机构进行处置。

如果涉案人员有退赔和非法所得,那他需要交给办理案件的公安或检察机关。具体交给哪边,得看案件到了哪个阶段,还有监管规定是咋要求的。在侦查阶段,一般是公安机关处理;要是到了起诉阶段,可能检察院会接收。履行这些义务,能让嫌疑人的责任轻点,也能让他在惩处上从轻一点。

如果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那他就有义务把非法所得退还给处理这个案件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而退赃可以在案件的调查取证阶段、法律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后的法院审判阶段进行。为了保证顺利退赃,涉案人员要及时主动地向办案机关如实交代情况,还要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关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退赃的问题,一般来说,涉案财物要归还到公安局或检察院。在案件开始时,涉案人可以向公安退还赃款赃物;在案件起诉阶段,也可以向检察院退赃。积极退赃可以减轻刑事责任,争取更宽大的司法处理,体现认罪悔过的态度。

涉案人员需要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或检察机关缴纳退赔及非法所得。具体交给谁,要根据案件的阶段和监管规定来决定。在侦查阶段,一般由公安机关处理;在起诉阶段,可能会交给检察院。履行这些义务可以减轻嫌疑人的责任,争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