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侵吞公款
犯罪,在具备特定条件下是存在被判以
缓期执行的可能的。
倘若
贪污犯罪被告人被判定应当受到
拘留、或者处于三年及以下
有期徒刑期间,并且在
犯罪行为中展现出症状轻微、悔过之意真挚,并无再度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并且宣告
缓刑对于其所居住社区也不产生重大不良影响,那么便可考虑适用缓刑。
然而,一般而言,
贪污罪行的性质较为恶劣,因此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方面需要保持审慎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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