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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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有无相关法律规定本罪名的法定追诉时效为5年。然而,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有意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下,则该种行为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涉嫌危险驾驶罪追诉期届满后仍须视情况判断是否具备无罪辩护的空间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规定为五年。按照中国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各类刑事案件,都设定了诉讼时效期限。

在法律上,对于危害驾驶罪有明确的追诉时效规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害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拘役,在五年内没有再犯罪,那么就不再追诉了。所以说,危害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是五年。

危险驾驶罪有追诉期,这个追诉期是根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的。危险驾驶罪一般会判拘役,刑期是1到6个月,还可能会并处罚金。法律规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期是五年。所以,危险驾驶罪因为最高刑是拘役,它的追诉期也是五年以内。

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通常为五年。该罪名最高刑罚不超五年有期徒刑,故五年后不再追诉。危险驾驶罪常处拘役或罚金,适用五年追诉时效。这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