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当配偶其中一方对第三方所负有的
债务未清偿时,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分该夫妇双方的
共有财产,进行
司法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拍卖。
然而,若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则该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将有可能被用于偿还债务。
但是,如果该债务仅由某一方单独承担,法院通常会首先将属于负债方的那部分财产份额进行
强制执行,除非在无法进行分割或者会导致财产价值严重受损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对
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拍卖,但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得到充分保障和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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