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邹辉律师,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市北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三级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刑事实务经验,在承办的刑事案件中,有大量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的案件,也有多起不起诉、撤销案件、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的案件。邹辉律师以精湛的业务水准和良好的辩护效果,让重罪的人免受重罚、罪轻的人得到轻判、无罪的人重获清白,深得客户的认同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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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犯罪者,应该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定罪,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更应该依法从重处罚。教唆犯通过劝诱、威胁等手段,让没有犯罪动机的人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对教唆犯量刑时,需要考虑他们使用的手段、被教唆者的情况、犯罪的性质和后果等因素。

教唆犯罪者,量刑要依据其在共犯中的作用,要是教唆对象是未成年人,那得严惩。教唆犯通过各种手段,把犯罪意图强加给没犯罪意图的人,让他们犯罪。这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特殊形态。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教唆犯通过劝说、引诱、利益诱惑等手段,激发他人的犯罪意图并促使其采取行动。在司法实践中,评估教唆犯的作用需要综合考虑教唆的方式、内容、被教唆者的情况以及犯罪的特征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