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倘若公安部门召唤嫌犯接受询问,其主要目的往往在于进行案件的深入调查或者对嫌犯进行必要的盘问。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所有被申请实施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随时保持在场状态,以便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相关的调查工作。然而,这并不代表着每一次的召唤都会面临拘捕的境遇。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机构有可能会要求被担保人到场接受相关询问及调查。这样的环节通常出现在刑事案件的侦察阶段,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事实经过尚不清晰明确,警方需要通过进一步的证据搜集或者情况核实来确定案情。传唤的目的在于保证被担保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而非将其拘禁。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有可能根据办案需要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以进一步展开调查工作或确认相关证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制度本身并不必然导致频繁传唤的情况发生。实际上,传唤的次数和频率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的办案需求。

其实,对于公安机关在何种情况下会对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发出传唤,目前没有确切统一的时间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案件的侦办过程当中,如果有必要,可以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地传唤嫌疑人来协助他们开展调查工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一旦接到了公安机关的传唤,就应该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确实如此。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虽然没有正式的传唤通知书,但采取口头传唤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从本质上来说,取保候审便是公安机关为了确保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实施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理应遵照相关规定做到随时待命,以便在必要时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