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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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孕妇涉及案件,其亲属或代理人可以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孕妇的特殊情况和案件的影响。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孕妇的健康状况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如果符合条件,孕妇通常可以依法获得取保候审。

准备好保证金或是请一个保证人,然后向办案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羁押犯罪嫌疑人以后,发现当事人怀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主动变更成为取保候审的,正常情况下,看守所在收押之前就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检的,如果是孕妇看守所就不会收押,羁押前未怀孕,羁押后怀孕的,像这种情况肯定是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