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自媒体
诽谤案件的
刑事立案方面,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大要素:进行诽谤行为者必须具有主观恶意,蓄意编造
虚假事实并广而告之,以此来
侮辱和诋毁他人的人格尊严以及社会声誉。
倘若
行为人明知自己所传播的内容是捏造的对他人名誉造成伤害的事实,却依然选择将其公之于众,那么便可以判定该行为构成诽谤。
只有当诽谤行为的
情节严重时,才能上升至
犯罪层面。
例如,同一
诽谤信息在实际网络点击量或浏览量达到了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超过了五百次;
导致
受害人或其
近亲遭受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
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
行政处罚,但之后再次实施诽谤行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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