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
姚春波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擅长:擅长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房屋产权,继承,婚姻等家庭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企业法律事务,刑事案件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讼业务。
咨询该律师
若经由公安机关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将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之后,应当于被拘禁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请求,申请批准进行逮捕调查。然而,当面临案情复杂情况时,这一合理期限可以相应地延期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天。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通常要在三天内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如果情况特殊,可延长到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为了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高效,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将罪犯捉拿归案并决定羁押之后,须在72个小时内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构批准实施逮捕;若遇有特殊情况,则最多可延期至48小时。而针对那些流离失所、屡次犯事以及集体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向检察机构提交逮捕申请的期限则可延长至30天。当检察机构收到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后,应在7天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4天。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那么拘留的时间最长可以延长至37天。公安机关一般会在拘留期结束前的3天以内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在拘留后,若需要逮捕,通常应在3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5日,向检察院提交批捕申请。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情况,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需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