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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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通常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当案件涉及严重暴力犯罪,例如蓄意谋杀、强奸、抢劫、绑架等罪行,或是犯罪嫌疑人具有逃逸可能性、可能会破坏、篡改证据,影响证人提供证言或者干扰串供者,亦或者存在对受害者、举报者、控告者进行报复的威胁和倾向等因素,司法机构通常会慎重考虑并拒绝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在中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强制性手段,主要用于以下四类情况:1.针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可以有效防止其再度危害社会;2.当被告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时,如果我们认为不会因采用取保候审而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那么也允许采用这一方式;3.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如果我们认为她们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同样可以考虑使用取保候审;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足够长的时间,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

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及故意自伤自残以逃避法律制裁的人,或者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一般不适用取保候审。例如,罪行比较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会被允许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程序中所采用的重要法律手段,主要适用于如下几种情况:首先,针对那些可能会被判以管制、拘役或是将会执行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等惩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其次,对于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期的罪犯,采取相对较轻的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避免其对社会构成潜在危害。

取保候审制度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罪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者,以及那些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刑事处罚,但是取保候审并不会对其自身或周围社会造成明显影响的人员。除此之外,身怀有孕或是在哺乳期内养育自己孩子的女性,还有患有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士也同样满足于取保候审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