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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6周岁犯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1036人
律师解析:
在未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段中,对于触及交通肇事罪的情况,通常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
这是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所明确指出的: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若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年满十四周岁但不足十六周岁者,如果触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已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也同样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交通肇事罪并不在此类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之内。
然而,尽管如此,他们的监护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针对此类未成年人,社会可能会采取教育、感化以及挽救等多种方式来帮助他们成长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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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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