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葱岭律师事务所
2010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理学双学位,为人执着、勤奋、踏实、认真、勇于接受挑战。自毕业后在检察院从事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诸多的办案技巧,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深厚的法学知识、和多年法律实践。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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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三十七天过后,要是还没有把人放走,那很可能是已经批捕了。这时候公安局得接着调查,要是觉得得抓人,就得上交申请逮捕令。上诉庭七天内会有个结果。要是批准了,人就还得在看守所待着;要是没批准,公安局就得放人。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嫌疑人可进行30天的刑事拘留,以便深入调查并收集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就会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变更措施,比如取保候审,这样既能打击犯罪,又能保护公民的权益。

刑事拘留的期限自宣布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十天。这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被拘留人应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接受讯问。如果经过调查,认为不应该拘留,应当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并不一定只能关30天。正常情况下,对一般嫌疑人的拘留时间是10天,要是情况特殊,能延长到14天;要是嫌疑人情况严重,比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团伙作案,那拘留时间最长能到37天。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遇到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嫌疑人采取的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即使被拘留三天,也不一定会有案底。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监管和控制涉案人员,以便进行后续的调查和审判。只有在经过深入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最终被判定有罪并受到刑罚处罚时,才会留下案底。如果调查后证实当事人没有犯罪行为或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就不会留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