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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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容留卖淫罪的立案和逮捕的法定条件关于容留卖淫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所述:首先,当容留对象为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构成容留卖淫罪;其次,若同时容留二名或多名人次进行卖淫活动,亦将视为符合此项罪行的立案标准;再者,如果被容留的卖淫人员患有艾滋病或者梅毒、淋病等严重性传播疾病,也将被认定为符合该罪行的立案条件;最后,在其他情况下,如引诱、容留、介绍他人进行卖淫活动,且情节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组织、强迫他人卖淫行为的;组织、强迫未成年人、严重的性病患者卖淫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等。“屡次”通常是指三次及以上。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将加重处罚,因为需要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组织、强迫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是因为这种行为会增加疾病传播的风险,危害公众健康。

在我国,容留他人卖淫罪的罚金并不是固定的,法庭会综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以及被告的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来考量。 法庭通常会考虑行为的次数、人数、时长和影响等因素。如果情节恶劣,罚金就会较高;如果情节轻微,罚金则会较低。例如,多次容留多人卖淫的罚金就会比较高。

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客体、主观、主体四个方面,从主观方面来看,容留卖淫罪是一种实施故意行为才有可能会构成的罪名,公安机关在侦查卖淫案件期间,若是发现涉案者是因为过失才实施的容留行为,此时罪名不成立。更多关于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