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取保候审系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性措施,其含义在于在审判之前,嫌疑者或者被告人均可不遭受羁押之苦,但是必须严格遵循一系列特定之条件与要求。倘若经由法院裁决判定有罪,则法院将会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来执行相应的判决,而取保候审的状态也将随之终止,被告方将依据判决结果履行相应的刑罚。在此期间内,被告方的合法权益仍然受到国家法律的充分保障和维护。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遭遇指控并不能证明当事人必定会被判有罪,这只是刑事司法程序中自然而然的环节之一。一旦受到指控,案件将会正式进入到由法院主导的审理阶段。作为被告方,应主动与自己聘请的律师进行紧密合作,充分准备相关有力证据,以期为自身争取更为宽大或者减轻的刑事惩罚。与此同时,还需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所设定的各项条件,例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行踪、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地点等等。

当被允许接受保释管制的人士再遭受到刑事拘押时,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源于他们在获准保释期间违反了相关的保释条件,抑或是涉嫌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在此种情形下,涉案人员或其亲属应当立即寻求律师的专业意见,以便深入了解具体的缘由,同时也享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律师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包括协助申请变更强制性措施、提供全面的辩护服务等,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免受不公正待遇。

当案件在采取保释措施之后最终判定为无罪时,这往往需要满足下列几种特定的情况:首先,在证据方面存在缺陷,使得案件材料难以证实嫌疑人确凿无误地犯下了罪行;其次,在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原有的指控可能并不成立;最后,如果经过仔细分析和审查确认,涉案行为并未触及到任何刑事法律法规,那么该行为就不能被视为犯罪。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刑法,不幸遭执法部门捕获,公安机构可能会对原有取保候审之裁决进行撤销处理,根据新的罪情发展状况,依法决定是否重新实行强制性的羁押或逮捕等约束措施。在此关键时刻,被告人理当积极配合官方调查工作,同时亦享有合法权利聘请律师来协助辩护和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对于权益遭受侵害的嫌疑人员而言,他们有权利提出相关诉讼请求,以寻求法律上的庇护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