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一项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
为实现此关键步骤,通常需遵循如下相关规程:首要环节,即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均可向相关司法机构、部门(上述机构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
民法院)提交具保申请,申请内容应该明确陈述实行取保候审之确切缘由。
接下来,待相应机构收到申请之后,将依照特定程序和时限,就该申请人所提请求是否合情合理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若决定予以批准,则应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行寻找保
证人或缴纳一
定金额的
保证金。
值得注意的是,担任此类保证人之人需具备若干条件,例如与案件本身毫无关联以及具履行保障义务能力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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