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该问题涉及到肝硬化患者能否通过取保候审方式获得
监外执行,这需要结合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一般而言,若疾病发展至较为严重的程度,可能会对被
羁押者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那么在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申请取保候审是具有可能性的。
取保候审,是指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
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要更改
诉讼方式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为了防止他们逃避调查、
起诉和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
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
传唤,并且不会被长时间地羁押或者暂时性地解除羁押状态的一项法律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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