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不涉及到任何财产关系情况下,收费标准为:
8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件;
(二)至于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案件,则需收取每件基础服务费用1000元至2000元人民币。
对于争议财产标的逾越1万元的案件,其适用的计算方法如下:争议标的额自10,001元起,按照特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具体而言,争议标的额区间在第一个等级:
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其计费比率为5%至6%;
争议标的额区间在第二个等级:
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其计费比率为4%至5%;
争议标的额区间在第三个等级:
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其计费比率为3%至4%;
争议标的额区间在第四个等级: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其计费比率为2%至3%;
争议标的额区间在第五个等级: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其计费比率为1%至2%;
而争议标的额高于500,000,001元的部分,其计费比率为0.5%至1%。
(一)在
审查起诉阶段,若不涉及财产关系,收费标准为:
1500元至12,000元人民币/件;
如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人民币。
(二)在审判阶段,若不涉及财产关系,收费标准如下:
(1)作为被告人的
辩护人,收费标准为:
25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件;
(2)作为
自诉人或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收费标准为:
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件;
如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