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遭遇交通事故后选择离去现场的情况下,若被判定为构成
肇事逃逸,那么交强险将承担相关赔付责任,然而第三者商业险则无法提供任何
赔偿,因为根据相关规定,肇事逃逸乃是其免赔责任之一;
倘若您还购买了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且
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肇事逃逸亦属免赔事项,那么此类商业保险同样无法提供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对于免责条款负有提示及解释说明的义务,即若保险合同中确实存在免责条款,但保险公司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该免责条款将不具备
法律效力。
反之,若
当事人虽已离开事故现场,却并不构成肇事逃逸,那么保险公司理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关于
肇事逃逸的定义,是指
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因此,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主观动机若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便可被视为构成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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