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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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记住,咱们要给法庭上提交的证据都是要原原本本地。不过,有时候原件实在找不着的话也没关系,只要能提供复印件呀、照片、副本、摘录本这些也是ok的嘛。所以说,到底应该打印几份借条这个问题,就得看具体的案子情况和法院的要求咯。

就是说,你要是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而且那个给你造成伤害的人,就是那个“义务人”,他也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儿的话,那你就得赶紧找个时间去法院起诉他。可是,起诉他可不是随便什么时候都行,你得赶在三年之内把这个事情搞定,不然的话,你的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了。当然,如果你的权益受损已经过去了三年,但是还没到二十年,那么你还是可以去找法院试试看能不能帮你延长诉讼时效。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申请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年,但若相关法规另有限定则需遵从其规定。这就意味着,如若借据中所载明的债权在三年内未能得到司法程序的启动,债权人将可能因为诉讼时效的终结而失去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机会。然而,若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文规定,诉讼时效期局限定为三年,自权利人明确得知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损及义务主体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此期限长达二十年以上,则经由人民法院审理将不予保护,且非有特定事由存在,人民法院亦可依权利人之申请酌情予以适当延长期限。因欠条作为债务债权关系之明确凭证,故其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以知悉或应当已知晓债务人未能履行偿还义务之当日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若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过去,债权人有责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的民事权利。而诉讼时效的期间为整整三年,从债权人正式意识到或者理应意识到自身的利益受损并且得知义务人身份之日开始算起。倘若超过了这二十年的时效期限,法院对此将不予保护,除非存在特别情形,由权利人向法院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予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