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长期借钱不还怎么办
时间:2024.09.18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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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处理公司股东长期
拖欠借款不归还的问题上,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向该股东提出按照双方约定支付
逾期利息的请求。
若该股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者或者具有较大
股权份额的股东,则可考虑运用
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其切实履行
出资义务,或者采取其他法律手段以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收集相关
证据,例如
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等,以便通过法律途径对其进行
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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