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借债方未能遵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如数归还借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该借债方应依约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支付
逾期滞纳金。
反之,若借债方执意拒绝还款,贷款方有权依法向共和国最高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请求执行此项判决,
追讨借债人偿还借款本息、逾期滞纳金及可能产生的其他
经济损失费用。
此外,如
借款协议中已明确约定
违约责任事项,贷款方可依法依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涉案借债人承受相应违约责任。
在借债人无力
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贷款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拍卖、变卖
借款人的资产,以确保贷款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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