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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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种情形下,格式条款被判定无效若要使得格式条款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形:首先,提供形式条款的一方在处理自身责任问题时,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就擅自进行免除或减轻,从而增加了对方的负担或者限制了他们应有的权利,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其次,当提供此类条款的一方试图通过该手段去加大对方在责任方面的压力以及限制他们的主要权益时,也是不可取的;最后,在相关法定条款中也被明确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下,这些格式条款自然会失去其原本应具备的法律效力。

哎呀妈呀,咱们来聊聊关于“借条”这个事儿吧。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的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有好几种情况下,借条可是会失效的。比如说:1.借条上写的东西要是违反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里的硬性规定的话,那这张借条就可能失效。而且这种情况还会让整个民事法律行为都变得无效。2.借条上写的东西要是违背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话,那这张借条也可能失效。

看你得知道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有两条规定跟这个借条有关。这就是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

你要是有张借条,但它符合下面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那这借条就可能被判无效。

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有两条约定,说的就是借条这回事。要是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的话,这个借条可是会失效的。首先如果你的借条里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内容,那就违法法律程序就不生效;其次,如果说你的借条涉及到的行为妨碍到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也是不行的;最后,如果你和你的债主之间是故意串通好的,目的就是要伤害其他人的利益,那这个借条也同样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