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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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之明文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定犯有抢劫罪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将无法获得假释资格。故而,从普遍性的角度来看,抢劫罪犯通常并不符合假释的适当条件。

抢劫罪原则上可获假释,但重刑如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者无假释机会。假释适用于表现良好、遵守纪律、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和健康问题的罪犯,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定为累犯,或者因涉及凶杀、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且已被判决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达十年以上者,都不允许进行假释。因此,抢劫这一罪行恰恰属于所述严重暴力犯罪的范畴内,依照法条规定,其被认定为不适用假释的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处满十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罪犯,不予假释。因此,若罪犯被判处罚金超过十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者,则其将无法获得假释的机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之明文规定,对于累犯及涉及蓄意谋杀、强暴妇女、抢掠财物、绑架他人、纵火毁坏、动用爆炸物、投掷危险物品或参与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均不得予以假释。因此,抢劫与敲诈勒索罪皆属于暴力性质严重的犯罪类型,若此类罪行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者,则罪犯将无法获得假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