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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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情况下,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合法更换原先的担保人。若由于原有担保人无法继续履行保证责任或遭遇其他法律规定情形等各种原因,经司法主管机关批准后,被保证人才得以更换新的担保人。然而,替换担保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被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主要涵盖了保证金以及保证人这两大类别。其中,保证金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按照法定标准向司法机关缴纳一定额度的资金,以作为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担保。而保证人制度则是由具备特定资格的自然人担任,他们需要承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行为进行监督,并且在对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期间,如果需要更换保证人,当事人得向执行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执行机构会对新保证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有效且愿意承担责任,才会同意更换。另外,更换保证人也不能干扰或破坏取保候审的正常进行,以及对被取保人的监管。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原来的担保人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或者不符合条件,就需要依法变更担保人。这时候,需要向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新的担保人必须要有足够的担保能力,并且符合相关条件,这样才能确保被取保候审的人遵守规定。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一是保证人,二是保证金。 保证人需要符合生活稳定、经济来源稳定、与案件无关联、能保证被告不逃跑、不妨碍司法程序这几个条件。 保证金就是被告交一笔钱,若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违规时钱可能被没收,表现好会退回。 这两种方式的目的都是让被告守法并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