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73条之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在被取保候审阶段期间,未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之情形出现,即从取保候审期满那时起,凭借着
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是相关法律文书,便可前往银行领取先前所缴纳的
保证金。
这就意味着,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在被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无任何违反任何限制性条款的行为发生,那么在取保候审期届满之后,他们便能按照法定程序,顺利地领回自己预先支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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