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263条之明确规定,构成本罪的关键因素并非一定要实际劫得金钱财产。
此条款明确指出,所谓“
抢劫罪”,是指通过使用
暴力手段、
威胁恐吓或其他不正当方式,强行夺取他人公私财物的
犯罪行为。
换言之,抢劫罪的成立并不以实际取得财物作为必要前提,只要
行为人实施了抢劫行为,无论最终是否成功获取财物,都有可能被判定为抢劫罪。
因此,即便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并未成功获得任何财物,但只要其确实实施了抢劫行为,仍有可能面临
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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