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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时间:2024.08.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39人
律师解析:
对于拐卖儿童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明文规定,其构成需要具备以下关键要素:首先是犯罪主体,即凡是年龄在十四岁及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都可能成为此种犯罪的策划者或执行者;
其次是犯罪客体,即是受法律保护的被拐卖儿童的合法权益;
至于对犯罪主观方面的要求,则是行为人需基于谋取非法利益(获得经济收益)而故意实施;
最后,在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其中任何一项与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相关的行为。
只要行为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便可判定其犯有拐卖儿童罪。
根据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若情节严重,例如拐卖多名儿童、采用暴力手段、导致严重后果等,那么行为人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会被课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而当情节特别恶劣时,行为人将面临死刑,并且其全部财产也将被依法没收。
然而,具体的案件分析和裁决结果,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拐卖儿童的数量、作案手法、所产生的后果等等因素,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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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涛律师

浙江向一律师事务所

覃涛律师,浙江向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部主任,执业10年以上,系某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浙江某诺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法律顾问,近三年内处理过刑事、民商事案件242件,其中刑事案件182起,涵盖了诈骗、掩隐、帮信、卖淫、强奸、猥亵、走私、贪污、职务侵占、销假、商标侵权等诸多案件。代表案件有代表案件有: 1、高某缅北电信诈骗案---诈骗金额549万,争取到缓刑。 2、熊某电影投资诈骗案-----诈骗金额8000余万,熊某作为骨干成员争取到3年半,远超当事人及家属预期 3、郭某敲诈勒索、诈骗10岁小孩案---两罪都是数额特别巨大,后数罪并罚争取到6年半 4、余某某期货交易诈骗案----非法获利20余万,争取到缓刑 5、陈某某袭警案------成功争取到不起诉,不影响后代考公考编 6、罗某某容留卖淫案---成功打掉自己作为老板卖淫的嫖资,避免5年以上刑期,从轻判处9个月 7、秦某某P2P高利贷诈骗案---涉恶、诈骗金额1420万,争取到缓刑 8、刘某某大庆油田原油期货诈骗案---诈骗金额130万,争取到缓刑 9、吴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金额104万,争取到缓刑 10、夏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情节特别严重,争取到缓刑 11、桂某某金手指期货交易非法经营案---数额3563万,争取到缓刑 12、苗某某容留卖淫案---公诉机关指控情节严重,要求判5年以上,辩护后将小姐嫖资扣除,不属于情节严重,改变镇海多年以来的判决历史 13、何某某偷越国(边)境案---偷越到缅北,争取到缓刑 14、刘某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争取到不起诉 15、杨某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争取到不起诉 16、陈春某容留介绍卖淫案---开酒店容留、介绍卖淫,争取到缓刑 17、史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争取到缓刑 18、严某龙强奸案---公安上检后,争取到让检察院退侦、公安撤案 19、程某盗窃案---一审实刑,二审上诉后成功改为缓刑 20、韩丰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上检后成功使得警方撤案 为了全方位、更专业、更准确的帮助当事人,覃律师还持有心理咨询师、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报关员、报检员、临床医学等执照,广泛的知识体系帮助当事人取得了缓刑、撤案、不起诉等诸多办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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