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实际生活中,保险公司对以下四类情况通常不予理赔:
首先,当投保人选择购买
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等涉及到健康状况告知的险种时,若
被保险人未能如实披露自身真实的健康状况,例如存在既往病史却故意隐瞒或带病投保,那么保险公司将有权拒绝
赔偿;
其次,如果在
保险合同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
保险事故,例如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产品通常会设定一定的等待期,在此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会予以理赔;
再者,若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并未满足理赔条件,例如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许多疾病并非仅凭诊断结果就可获得赔偿,有些疾病还需达到特定的病情程度或进行特定的手术治疗后方能获得理赔;
最后,如果保险事故触犯了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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