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三次酒驾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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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若司机累积共计三次被查出
酒后驾车,将面临的
处罚是在
法定刑罚区间内,被关押十天或以下时间,同时还需接受
罚金,罚款金额在人民币一千元以上至二千元以下;
并且会因
违法行为严重性而被依法
吊销汽车驾照。
对于特别情形,如驾驶员在饮酒后仍驾驶运营
机动车者,将会受到比前述规定更为严格的制裁,其将会被判处为期十五天的
拘留,除了需要承受共同的罚款外,还将面临车管机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措施,并在此以后的五年期限之内,无法再申请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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